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一、结婚的流程有哪些?
结婚有以下程序: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流程:办理结婚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离婚一定要准备离婚协议吗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
协议离婚到一方住所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三、办理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