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受理条件:在我市申请办理非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时,须满足实际在我市居住,并已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办理居住登记,且当前居住登记状态为有效的,即可预约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第九条 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