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律师函是否需要律师签字
律师函需要有律师事务所的盖章和律师的签字。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其本质是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律师函的作用是什么
律师函的作用如下:
1.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
5.通知解除合同;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三、怎么给发律师函给别人
发律师函给别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知发律师函的事项;
2.由律师判断是否符合发律师函的要求,如果律师认为可以发律师函的,则会接受委托;
3.支付费用,当事人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4.制作律师函,律师写好律师函,盖上律师事务所的印章,以及律师的印章或签字;
5.发送律师函,通常是通过快递形式寄送给对方,但是现在也可以通过微信、彩信等方式发送电子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