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非法拘禁,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的条件有:(一)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三)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四)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一百四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不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至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二)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