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包括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并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_x000D_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_x000D_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_x000D_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_x000D_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_x000D_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_x000D_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_x000D_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