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夫妻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有所照顾,适当多分财产。
如果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形,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老公出轨老婆该怎么办?
老公出轨,老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可以先试着和丈夫协商,如果妻子还能原谅丈夫的话,那么维持婚姻关系不变;
2、如果无法原谅丈夫的,那么通过合法途径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和丈夫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在分割夫妻财产的时候也会适当照顾女方。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