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3、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