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注销机动车,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带车一起,到机动车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当事人没车没车辆手续证件,无法办理注销机动车手续。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机动车买卖合同,到车辆登记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可以胜诉后,当事人到车辆登记车管所,申请公告该机动车号牌,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作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