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一)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二)无偿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流程如下:先到医院把用血的钱交了,然后到院办公室开证明,然后找到医生签字,拿上身份证、病历、手术通知、无偿献血证,然后到卫生局盖个章,再到血站办理退款,并且有的地方还规定,必须要病人亲自来办理;(三)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写借条时需要写还款期限吗写借条时是否需要写还款期限可以依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三年,同时还适用于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间。写借条拒绝归还,借条有效吗?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借条起诉;一般欠条都有法律效力,但具有违法事由的欠条以及“爱情欠条”无效;二者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