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必须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计算;派出所签发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2张。
办理临时身份证主要有以下流程:
1、申请人必须是本地户籍的,在前往当地派出所向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会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对,之后制证并收取证件工本费;
3、临时居民身份证是立等可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