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是指非法地把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主观上未故意。该罪包括有抢劫罪、盗窃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该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侵犯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经济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