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设立请示 原件3份,申报者盖章; 2、《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表》; 原件3份,申报者盖章; 3、章程、组织机构、服务范围、 注册资金 、场所和设备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3份,申报者盖章、现场考察等 4、有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报者盖章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报者盖章 6、国家设立企业法人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申请设立保安押运公司材料: (一)可行性报告; (二)组建方案; (三) 公司章程 ; (四)开展守护、押运服务的范围; (五)队伍、枪支(弹药)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七)资金、场地、车辆、设施和守护、押运人员等情况。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报者盖章。 《 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