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合同上,会写一个时间,比如说今天2012年5月19号,一年的合同的话,是2013年5月18号,如果想继续租下去的话,那一般签合同的时候会问你,提前一个星期或者半个月,向房东续交下次的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