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过事件指的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一些貌似犯罪实际上却不是犯罪的行为,刑法上将之称为“无罪过事件”。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顾名思义,无罪过事件并不是犯罪,因此也不会受到刑罚的处罚。
无罪过事件可以分为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为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例如某些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害等。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为无法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无罪过事件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无法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无法避免,因此这类行为被刑法排除在犯罪之外,对行为人也不进行处罚。这样规定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
无罪过事件是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已经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处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规定无罪过事件不是犯罪。
无罪过事件除了上述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以外,还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情形中,行为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由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实际上赦免了这类事件的刑事责任,成为正当防卫人和紧急避险人的免责事由。在合理限度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也是无罪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