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只要有明确的权利人和义务人,明确的金额,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欺骗、胁迫是生效的,最后由债务人亲笔签名就有法律效应。但是最好可以和对方进行一次沟通,将最近两年的欠款金额进行梳理,让对方认可,将这种认可以借条的形式固定下来。
一、借条遗失证明怎么写
欠条遗失证明模板
***于年之前向***借款人民币3万元,现发现该欠条遗失。
所欠款项已全部还清,遗失的欠条,自某年起不再具有任何效力,任何人不得据此主张债权。
特此证明。
欠条的写法
首先应找一张完整的纸,防止债权人持一半张纸写的欠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欠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欠条最好复印,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
欠条相关注意事项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欠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欠条,或共同销毁欠条。如果出借人声称欠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
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
3、产生的原因不同。
欠条可以是借贷之债产生的,也可以是侵权之债亦或是合同之债。而借条一般是借贷之债产生的。
4、举证责任不同。
持有欠条方向法院起诉的话,举证责任要大于持有借条方的举证责任。欠条持有人先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若对方认可或者不否认,那么此欠条的证明力即可。如果对方否认欠条形成的事实,那么原告还需进一步提供证据证实自己所陈述的欠条形成的事实。但是借条持有人起诉的话,无需这样,无论对方认不认可,其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条形成的事实即可。
5、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没有约定偿还期限的欠条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均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均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日再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将自再次主张权利之日重新起算。但是未约定偿还期限的欠条最长诉讼时效不过两年,即如果在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都未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超过两年即丧失胜诉权。而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具借条的二十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超过二十年的,则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