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需依据章程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决议工商局作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有:
(一)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所属公司公章;
(二)所属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需要所有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该证明须明确标注代理人或委托人的办理事项以及拥有权限和授权期限并且提供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易开业可代为办理公司变更,此项文件便是授权服务商办理监事变更的授权书);
(三)所属企业的公司登记附表,需囊括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变更企业须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监事变更申请书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五)变更企业新任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六)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