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线下申领: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领。各县(市)、铜山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
线上申领: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注册后,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您还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办理网上申领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