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教师做生意违反规定,在职在编教师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在职在编的教师属于公务员行列,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九)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十)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二)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四)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五)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六)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七)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八)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