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后一方借钱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共有的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配偶没有将借钱所负担的债务用于夫妻生产经营、共同生活的,可以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借钱的一方独自向债权人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_x000D_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_x000D_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_x000D_
第三十四条_x000D_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_x000D_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