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债务人暂时性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双方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裁决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永久性的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则只能以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来偿还了,这就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