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无力偿还债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个人债务,配偶个人财产不足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一、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可以直接执行吗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务、个人财产、个人债务做了原则性规定。如果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将产生明显的法律漏洞,导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损害被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间的经济关系趋于复杂化,没有深入审查很难简单认定财产及债务的性质。在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承担案件义务的情况下,即使是配偶,也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直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但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且有违程序正义,无法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存在合理的异议,则可能造成错案。
因此只有通过追加被执行人或起诉被执行人配偶取得其对本案的债务负清偿责任的裁判,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转化为执行标的才能依法执行。为了避免财产转移,可由申请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对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夫妻一方发生侵权行为,第三方不得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配偶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三、夫妻一方死亡债务怎样处理?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应当这么处理:配偶去世,所欠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应当偿还。司法解释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就在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