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二)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三)因经济困难暂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或者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情形。
二、办理资料
法律援助申请表
符合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案件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
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该事项暂无收费标准
六、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15743号省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相关政策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