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到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递交材料。
一般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
起诉离婚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关于离婚案件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
1、一般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起诉被告,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但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去其他地方工作、生活的,并且也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就需要去那个地方,也就是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2、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也就是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被告居住在国外,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了,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关在监狱中服刑的,又或是被告的户籍被注销了。这四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的。
当然,如果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如果也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工作、生活,并且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也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3、离乡
一人留守家乡,一人外出工作的情况也是实际中较为多见的。所以,法律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外出打工的人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了,那么留守家乡的那个人,如果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他的户口所在地起诉。
但如果夫妻两人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外出工作,并且也已经超过1年了。那么就只能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要求离婚了。但如果被告刚到了一个地方,还没有住满1年的,那么起诉离婚时被告住在哪里,就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4、涉外
但如果夫妻一方或是双方都已经定居国外了,那么情况又会变得不同了。
首先是一人居住在国内,另一人居住在国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谁起诉离婚,都可以向居住在国内的那一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接着是双方都在国外,但还没有定居的。这种情况下,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都可以进行起诉。
最后是双方都定居国外的情况。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结婚的,可以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那边法院不受理的。那么可以向国内登记结婚地的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任一一方在国内最后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但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的,那么情况又有所不同了。一样可以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如果不受理的。那么在任一一方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任一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中选择一个最为方便的,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方便法院的审理与执行。
法院起诉离婚应该起诉哪个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去哪个部门,婚姻登记去哪个部门办理
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1、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2、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法院的管辖是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