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般认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最优方案是控制社会,就是把社会生产和生活组织到尽可能高的有序状态,有序社会是社会矛盾较少和社会矛盾较容易解决的社会。社会矛盾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均势群体之间的厉害冲突;另一类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厉害冲突。前者可以通过社会预设的各种调解、仲裁和司法机制来解决;而对于后者中的群体,情况要复杂得多。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现今社会,各种矛盾解决机制的设计无不打上经济利益的烙印,往往都附有一定的成本。作为社会公正底线的司法机制也不例外,主要表现为法院诉讼费和律师服务费及鉴定费用的收取等。无疑,对于大部分弱势群体而言,附带有各种经济成本的司法机制遥不可及,法律赋予他们的各种权利犹如空中楼阁,在受到侵害时除了逆来顺受,只能在状告无门时采取法外手段私力解决。这类矛盾引发的各种冲突,必将严重地危害社会治安,成为许多犯罪现象滋生的根源。
因此,只要司法制度被预设成本,只要有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就必须实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具有以下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