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若违反上述规定驾车的,构成疲劳驾驶,疲劳驾驶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除此之外,司机每日驾驶机动车的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也属于疲劳驾驶的情况。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有可能威胁到他人的安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是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拦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撤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是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