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鲁迅小学教育集团文源校区位于曲屯路1号地块配套小学,位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梅山校区东面,北侧为现状河流(上硬塘),西侧为曲屯路,东南侧为中铁建·花语江南,48班规模,该小学总占地面积33544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23156.3平方米,建筑高度5.4-22.5平方米。北海小学教育集团梅山校区坐落于镜湖核心区域、市政府东南面,紧邻绍兴市文化中心、科技中心、体育中心等绍兴一流文体设施。学校总建筑面积34657平方米,建有300米环形跑道,硬件设施总投资超2亿元,按照目前国内最先进标准配置。鲁迅小学凤鸣校区坐落于会稽路以西,恒大珺睿府以北,融创越州院以东,与规划鲁迅幼儿园相邻,学校用地面积23386平方米,建筑面积19220平方米,校区整体规划24班,可容纳学生人数约1200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