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顺序和比例如下:
1、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比例: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平等。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有能力但不履行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配或少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