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若市内户口迁移的情况下原身份证地址所办理的驾驶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不需要换;若跨市区或者省份办理户口迁移,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一般是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到车管部门申请更改驾驶证地址才可以正常使用。
一、迁户口后驾驶证换证情况:
1、市内户口迁移:
市内户口迁移的,原身份证地址所办理的驾驶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不需要更换驾驶证;
2、跨市区或者省份办理户口迁移:
若跨市区或者省份办理户口迁移的,考虑到各地政策不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到车管部门申请更改驾驶证地址才可以正常使用,具体如下:
(1)户口迁移后,但身份证还没有换领新户籍地的身份证之前,且人还在驾驶证申领(原)地,那就可以暂时不办理换证业务;
(2)户口迁移后,身份证换了新户籍地的,则要按规定30日内带上新身份证到新户籍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
(3)如果人已离开驾驶证申诉地迁到新户籍地,那么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二、户口迁移驾驶证换证地点: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三、户口迁移驾驶证迁移流程:
(一)转出流程:
1、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在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的,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并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内和审验有效期内办理。同时履行以下手续:
(1)填写申请表;
(2)交验户口迁移证或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3)交验驾驶证;
2、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的车辆管理所,经审核各项登记项目后同意转出的,应发出驾驶证转籍通知书,连同规定的驾驶证登记资料一并装封后,由申请人携带交给新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
3、转出的驾驶证副证应加盖有“转出”字样的印章,转出的驾驶证的转入地未受理前仍属转出地管理。
(二)转入流程:
将驾驶证转入新居住地或暂住地换发驾驶证,须在转出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并须履行下列手续:
1、准备资料:包括: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近期的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暂住的还应交验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6)递交由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袋封的资料。
2、填写申请:到车管所后,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上需粘贴照片;
3、提交材料:等系统叫到号之后,就前往指定的窗口,将准备好的材料直接提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
4、审核缴费:工作人员需要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确认资料齐全,通过审核在受理的状态下,出具驾管业务受理凭证,持凭证缴纳工本费;
5、领取新证:最后回到原来换证窗口领取新证,业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现场就会制作新的驾驶证,一般申请人当天就可以拿到新驾照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迁移:
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
4、持学习驾驶证的;
5、增驾学习期间的,如确需办理,由本人申请注销增驾车型的学习证后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