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调查双方银行账户
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法院任务繁重,因此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调查的申请之后,法院才会调查银行账户。
目前,大多数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拟查询银行的具体名称,如中国建设银行储蓄所等等,以及提供具体账号。实践中,只要明确知道具体在哪个营业所开的户,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一定能查到被申请人的储蓄情况,但有的法院依然要求当事人能提供具体的账户,而当事人一般没有再次获取账户的机会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议与法院再次沟通,按法律程序进行查询要求。只要要求不过分,有依据,承办法官会酌情考虑当事人一再的请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小编整理的这些资料,想必大家都对离婚案件中法院是否调查双方银行卡有了一定的理解,按照规定,法院是有主动调查取证的权利,只是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调查。而且法院的专业是案件审理,一般调查取证的话由离婚代理律师完成,所以大家在收集证据方面有困难的时候,可以求助于专业律师,网上有大量专业律师,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的话,欢迎致电网或者在网上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