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抓拍无证驾驶有两种情形:
1、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普通电子眼是不会抓拍无证驾驶的。
2、特殊情况下,存在有一些功能强大的电子眼具有“人脸识别”功能,可以查处无证驾驶行为。
一、普通电子眼和“人脸识别”功能电子眼:
1、通常普通电子眼只监控违停、逆行、闯红灯等违章行为;
2、但存在有一些功能强大的电子眼,这种摄像头具有“人脸识别”功能,可清晰抓拍到驾驶人面部,再通过系统对驾驶人的信息进行匹配,确认驾驶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证。
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能拍出无证驾驶,但只存在于个别电子警察上,还未普及,一般应用在城市的主干道上。大多数无证驾驶行为都是现场执法查处的,而一旦被查到,将会面临处罚。
二、对于无证驾驶的处罚,可分以下几种情形:
1、把机动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或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没有取得驾照或是驾照被吊销、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有驾照但未携带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