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通过生产经营、劳务、财产性交易等各种方式所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税款。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类收入来源中所得的所有收入总额,需要纳税的部分被称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包括如下所得项目: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为劳务报酬所得到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2. 个体工商户所得:个人自行开展经营活动从中获得的利润,包括生产、批发、零售、服务、手工及其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3. 稿酬所得:个人以创作思想、艺术作品等方式获得收入;4. 特许权使用费:指个人使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入;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获得贷款利息、存款利息、股票分红等投资性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所得项目有关。不同的所得项目对应的税率和征收办法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 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