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职办理流程
1、提前至人事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人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离职人员离职面谈、离职原因调查;
5、离职人员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维修人员使用的维修用具等);
6、人事完成辞职人员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记录,定期将辞职人员工作卡进行销毁;
7、员工在人事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工作人员与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如需要履行,将按照事业部要求签订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申请;
如不需要,将正常办理辞职手续);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报审离职材料的同时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门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9、事行政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10、总经理审批辞职手续文件;
11、辞职人员领取相关辞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12、人事专员与薪酬专员沟通生成辞职人员当月薪资系统,办证薪资正常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