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后的夫妻按揭房分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先通过平等协商等方式对按揭房的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处理。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可以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对房屋产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宜判决的,可以判房屋归一方使用,等取得房产证后再提起诉讼。
一、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卖房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卖房,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对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因为如果双方都不同意对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案,由法院住处的情况下,可以将房屋所有权判归一方,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