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加快新冠疫苗接种,必须守住安全底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我国推进接种要做到“四有”——有驻点急诊急救人员,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同时各地在推动新冠疫苗接种的过程中,加强了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加强接种后人员跟踪随访,做好信息报告和管理。对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高度关注,畅通转诊渠道,全力组织救治。接种时要求严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
第四条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
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