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流动党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心流动人才党委将于2021年01月开始按规定收缴党费。 一、党费收缴的要求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元以上者,交纳2%。(如有下岗失业、靠抚恤或救济生活、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以根据规定少交或免交。) 2、党费需按月缴纳,不能预缴。 二、党费收缴的方式微信党费通: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人才流动党员学习微平台”,点击“个人中心”→需先完成收入申报计算出缴费标准→“党费线上缴纳”→关注中信银行公众号→退回微平台→点击“党费线上缴纳”,根据提示交纳党费。 三、注意事项 1、党员需在微平台内填写承诺书如实上报本人收入。因需以工资比例交纳党费,已停用支付宝和银行转账的缴费渠道; 2、未上报收入的党员将按长沙市上年度最低工资基数的比例计算党费; 3、如果工作有变更或收入有大幅度变化的自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后可再次申报; 4、已交至2021年01月及以后的党费,在党员上报收入后将重新按比例计算录入;2021年之前未交纳的党费仍按原标准收取; 5、党费通即时更新,操作过程如有任何问题请电话咨询0731-8444725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