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房屋买卖双方在进行交易之后的一个月内,需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它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的时候要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等资料。2、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之后,应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缴纳的税费等凭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买卖双方或者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那么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代办。3、办理登记申请。在办理完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买方应该持房地产交易中心发放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之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申请。4、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合格之后,买方才能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