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工作。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的,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反映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的可以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_x000D_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_x000D_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