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是经济上优惠政策,1.军队待遇。两年义务兵津贴费共计21600元(第1年850元/月,第2年950元/月),这是最低津贴,不同的兵种有所区别。2.优抚、奖励和退役待遇。二是鼓励大学生入伍。大学生(包括大学新生)入伍的,有义务兵两年退役后,由县民政局发给奖励金10000元。三是义务兵两年退役后,部队发放退役金9000元、退役补助金2000元、离队下月津贴、伙食费1500余元、转移支付医疗保险近1000元、养老保险15000元左右,差旅费等按照实际路途计算。四是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3.就学和学费补偿。如果是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将实施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