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伙包含当然退伙,还包含除名退伙。当然退伙的情形有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是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除名退伙的情形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等。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