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为了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至国家,下至地方,分别为考生制定了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是2012年起,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
法律依据:《地方专项计划》 (1)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全国重点高校,招生对象面向全国;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地方重点院校,招生对象面向本省(区、市)。
(2)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对象是农村地区成绩优秀的学生,考生必须经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报考,可以理解成是另一种类型的自主招生。
(3)三大专项计划录取批次不同。一般来说,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前两个专项计划之后录取(有的省份安排在本科一批之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