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国家公费师范生是指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一种培养管理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这六所高校培养一群未来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而且学生不用付学费、住宿费,每个月还有生活补贴。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以后,需要回到生源地从事至少6年的教育工作,一般是要求毕业生回到本省执教中小学即可,且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国家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工作首先和学校双向选择签订工作,没有找到的服从本省教育厅分配。
【法律依据】: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第七条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第八条 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