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有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而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软件;
(二)开发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