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名下可以拥有两辆甚至更多。但是,如果是在对车辆上牌实行政府控制的地方,则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特殊规定来处理。有些地区已经开始限号,即一人一车,但是大部分地区暂时还没有限制,一个人名下可以登记机动车数量是没有限制。从法律上来讲,汽车也属于财产权的一种,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一个人只能拥有一辆汽车,也没有限制一个人的名下只能登记一辆汽车。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一个人名下是可以拥有二辆或更多的汽车的。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3、车辆购置税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5、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6、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