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一、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诉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诉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编、第五编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特别关注: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第三类自诉案件有下列限制性条件:1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2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4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4.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二、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和检察院《规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特别关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2是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3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4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究竟可以由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呢?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做了具体的介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也有一些案件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