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基于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是如果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对下落不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要按情况处理,如果确实无法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审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