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权的临时保护期是指授权文本公开后到被授权之前的一段时间,此期间内专利受到等同专利授权后的保护。权利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也可以要求他人支付使用专利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