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办理营业执照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名称预核准,也就是先为拟设立的企业取名,其名称需要预核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均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名称预核准通过后,第二个步骤就是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办理营业执照的资料。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身份证明、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司注册地址的使用证明等。在正式提交资料之前,可以现在工商登记部门的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线上方式提交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预约时间线下提交资料,这样可以节省因为资料不全等造成更换资料的时间。第三个步骤就是根据工商登记部门的通知领取正式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