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学术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故意论。刑法学界通说认为,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其具体内容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过失论。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滥用职权行为会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放任重大损失发生,法律只规定其法定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显然不符合立法精神。
3、间接故意与过失论。我国刑法对罪过心理的鉴定标准采用的是结果说。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人对滥用职权行为是故意,对于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则有可能是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