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缴纳的公积金证明、失业证明和个人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将这些材料递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_x000D_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_x000D_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_x000D_
(二)离休、退休的;_x000D_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_x000D_
(四)出境定居的;_x000D_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_x000D_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_x000D_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_x000D_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