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诉。房屋征收补偿纠纷起诉应当先经当事人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应该如何办
宅基地拆迁补偿太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当事人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为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一般大于城市拆迁,因为被拆迁户已经习惯了农村生活,很难远离原来的生活环境。但是,政府规划的普通人无法阻止。
二、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
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的部门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居民自治组织。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房屋产权纠纷该怎么解决
房屋产权纠纷的解决方案有:
1、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确认、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以及与房屋有关的房屋装修、装修、设计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纠纷未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公房使用权分配是单位内部的行政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给予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分房合同的,职工因自身原因离职、辞职或者被单位开除的,单位可以按照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引起的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污染引起的纠纷;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地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认定、拆迁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